政策速递 | 重磅!广东省社保基数调整!税局回复:7-12月补交差额
近日,广东省人社厅等部门发布关于公布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。

原文链接:https://hrss.gd.gov.cn/zwgk/gsgg/content/mpost_4615619.html
据统计,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9167元。按照相关规定,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7501元,广州市、省直缴费基数下限为5500元,珠海市、佛山市、东莞市、中山市缴费基数下限为4767元,其他地区缴费基数下限为4492元。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7501元,缴费基数下限为5500元。
请各市及时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。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: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;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。
此次调整生效后
已有不少深圳单位和个人
收到相关社保经办机构会向其发出补缴通知
大部分企业面临近百万的差额补缴
社保基数上调后,按照新的基数计算出的社保费用会高于之前按旧基数缴纳的费用,因此产生了需要补缴的差额部分,部分城市会要求补差价。
在职员工:若在此期间未按照新的缴费基数下限为在职员工缴纳社保,税务系统将会自动生成补缴差额账单,自动扣费。
离职员工:需要离职员工主动联系企业或者企业主动联系离职员工,按照政策规定流程为员工办理补缴手续,对相关月份进行差额补缴。
注意:对于因延后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而产生的2024年7月至11月养老保险费差额,税务系统将在2025年1月1日生成数据并允许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进行缴费。按省里规定,原则上要求企业应及时缴费,困难企业可分期分批筹集资金,在2025年6月底前将差额部分缴纳到位,期间不收取滞纳金。
在2025年1月1日系统自动生成社保费差额数据,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或者缴纳:
① 电子税务局:电子税务局首页->地方特色->社保业务->社保费申报及缴纳。
② @深税:关注“深圳税务"公众号,点击【我要办】->【@深税】,跳转”@深税”小程序首页,在【业务办理】->【社保】-【社保费申报及缴纳】。
③ 单位客户端:客户端功能菜单->社保费申报-->日常申报。系统将产生需要结算补差的数据,用人单位核实确定申报后即可完成清缴。
此次调整生效后,相关社保经办机构会向单位和个人发出补缴通知。请收到通知的单位和个人,务必按照要求及时将补缴金额汇至指定账户。
关于广东“社保补差”的具体事宜,请联系承服帮助您及时妥善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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